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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全: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全年集中外出促销不少于2次

据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7月28日,天全县发布《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家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涉及分期缴纳土地款、优化公积金政策、发放购房补贴、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等措施。

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通知提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商品房销售面积5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奖补。

县住建局要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常年开展各类房产促销活动,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对医务人员、教师、外来务工人员、天全籍在外工作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团购活动,并给予适当购房优惠。

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到成渝地区、川藏铁路沿线地区等地开展推介,全年集中外出促销不少于2次。

鼓励服务业参与房地产业促消费。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鼓励家电、汽车行业参与带动房地产市场促消费,在政府的促消费专项资金和房地产商相关售楼活动中,安排部分资金给予新购房者发放家电购买满减券和新能源车购买补贴券,具体补贴政策由县经商局制定。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天全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单缴存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缴存职工提高到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与商业银行同步。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时间为准。

同时,文件提出,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职工在天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日期为准。该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止。

天全县还提出,加大购房支持政策力度。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天全县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补贴。但同一房源已享受过川藏铁路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项目征地拆迁补助政策的不再享受此补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天全县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并办理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给予每个3000元的补贴。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对有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居民换购住房的,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天全县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办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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