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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国家会统筹考虑是否取消期房预售制

7月21日,国新办举行介绍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当记者问到:今年因楼房烂尾风险发生比以往增多,是否该取消期房预售?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法规部主任綦相回应说:国家会统筹考虑这个问题。“这不仅仅涉及金融监管政策,还需要住建部、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统筹政策协调。”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制?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

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的确立,是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进程紧密联系的。在立法层面,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制度于1994年正式确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并对预售条件、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90%以上。

商品房预售资金如何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一般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银行按揭付款等,是商品房预售的全部销售收入,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属于房企预收账款性质的负债。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

近两年来,多地均通过出台系列政策,要求房企加强预售资金信息披露,为业主安心置业打“强心针”。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多地新建商品房停工、逾期交付、预售资金被违规转移等问题逐渐暴露,影响“保交楼”进度和购房者信心修复。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1月发布《关于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有关事项的函》。其中明确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必须将预售许可证、监管账户、与监管账户绑定的POS机的商户名,商户号等信息同时在公示栏、沙盘、缴款处等三个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7月6日,杭州发布《关于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购房者所有相关购房款项都必须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否则不可办理网签。

此外,厦门、苏州、无锡、珠海、北京、石家庄、重庆、济南、天津、青岛、西安、成都、南通等多个地区便印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弱化预售资金的融资功能。

地方政府进行个性施策

7月19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指导各辖区开展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挂联工作。通知明确,遂宁全市83个在建和待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每一个项目均由一名县(市、区)、市直园区县级领导进行“一对一”挂联,督促未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投资、动工,指导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范运营,按期完工。

就在同一天,“咸阳住建”发布咸阳市住建局组织召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体约谈会的消息,内容包括建立一对一帮扶政策,要求对在建项目在保质保量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按期交房。

关于商品房预售制,目前有两种态度,一种从保护购房者权益出发推进期房预售制度改革,另一种则主张彻底实行现房销售。现房销售不仅能减少房屋延期交付、产品质量不过关、虚假承诺等问题,也有助于降低房企的金融属性,是众望所归。

但现房销售推进起来有客观困难。因为现房销售拉长了运营时间,中间的资金成本和营销成本都会攀升,操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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